时间:2021-06-11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嘉应学院医学院校友会章程》,2021年6月10日,经梅州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注销嘉应学院医学院校友会。请与本协会相关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嘉应学院医学院校友会清算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嘉应学院医学院校友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