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9
各科室、系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规定及上级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4月4日(星期日)清明节放假,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做好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