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3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3〕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承担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的任务。
2023年我校订单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本科招生计划225个。定向地区涵盖梅州市、揭阳市、江门市。具体招生计划详见下表《嘉应学院2023年订单定向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培养计划表》。


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录取,实行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
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
各项目市卫生健康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协调各县(市、区)提供足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技术岗位,将定向医学毕业生优先安排给47家升级成县级人民医院的中心卫生院,以及服务人口多、全科医疗需求大、全科医生较为短缺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对定向医学毕业生进行面试、考察,按照人岗匹配、专业对口的要求,由定向医学毕业生按面试、考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并落实编制。

卫生专项有关录取原则详见《嘉应学院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在校期间,定向医学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本简章由嘉应学院授权嘉应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文中提及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3〕12号)文件可自行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至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