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嘉应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应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春季毕业生总人数34人达到毕业资格要求,准予毕业。其中5人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授予学士学位。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教务科反映。
联系人:周老师、丘老师
联系电话:0753-2200262
(一审:周铭 二审:姚前尹 三审: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