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时间:2024-04-16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教学过程管理和对教育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我院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嘉应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修订)》(嘉院教〔2024〕7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教学督导工作机构

设立教学督导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3—5人。挂靠教务科,负责每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汇总教学督导信息,做好协调与服务,协助处理有关事项。

学院实行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院级教学督导员从全院离退休、教学及行政管理部门高职称教师中选聘,其任职条件是:(1)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在师生中威信较高;(3)身体健康,能胜任督导工作。根据校历周次安排教学督导工作。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小组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学院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学校教学督导组的指导。

系(部)级教学督导由各系(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落实。

二、教学督导工作小组任务

教学督导工作小组代表学院或相关系(部)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行使教学检查及督导职能,遵循公正性、严肃性、协调性和实效性的原则,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结合学院的中心任务,以督教为主导、以督管为保障、以督学为目的。

1.开展经常性的听课活动,指导教师熟悉教学,督促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加强课堂教学政治安全、敬业乐教,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2.督导期间随机深入教室、实验室进行检查性听课或教学查岗,了解学生出勤、教师备课、课堂教学和实验带教情况;形成听课评价,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3.参加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及期末考试巡视工作,抓好考风、考纪,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并于新学期开学后1-2周内对期末考试课程的试卷进行抽查,检查阅卷质量,监督考试成绩的管理。检查结果报教务科,由教务科予以公布;

4.深入教学第一线,监控教学质量,对教学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校风、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等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或教学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组织新教师试讲、公开课的观摩活动、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和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等;

6.落实学校教学督导组安排的工作;

7.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并做好资料的归档;

8.每学期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9.进行听课、评教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5节;

10.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小组,代表学院对教学工作进行督办、巡查、调研、评估和指导,履行其督教、督学、督管职能。有权调阅、查阅系部教学档案、会议记录、试卷、论文、实验报告等教学文件。各系部及其他有关院内组织,应该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三、督导员的工作时间及待遇

教学督导组工作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学院按教学督导成员(在职在编)听课节数的80%计算工作量,离退休的教学督导成员按学院人事科有关规定执行。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